來源 : 賽柏藍器械
又有4類耗材開始集采,*低降幅已確定。
福建第四批耗材集采啟動
8月11日,福建省醫保局發布《福建省第四批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公告(第1號)》及《福建省第四批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公告(第2號)》。
根據公告,福建省第四批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產品申報工作,將于8月15日至21日17:00進行。此次集采品種包括:輸液器類醫用耗材、泌尿取石網籃類醫用耗材、泌尿介入導絲類醫用耗材和輸尿管支架類醫用耗材。
采購周期自中選結果實際執行日起計算,原則上為12個月。到期后可根據采購和供應等實際情況延長采購期限,延續周期原則上為12個月。
此次集采依然遵循“一品一策”原則,不同耗材的分組、報價、擬中選及協議采購量分配規則有所差別。其中,泌尿取石網籃類耗材及泌尿介入導絲類耗材設置了*高有效申報價,泌尿取石網籃類耗材按照硬鏡用和軟鏡用分組,*高有效申報價分別為3600元和4000元,泌尿介入導絲類耗材的*高有效申報價為1200元。
與近兩年開展的多數耗材集采相同,本次集采規定,產品報價不得高于申報產品所在分組的*高有效申報價,且不得高于采購需求量涵蓋的本企業同產品的福建省現行采購價格、全國現行有效*低省級掛網價、全國其他地市級(含聯盟)及以上集中采購(含帶量采購)價格。
4類耗材中,泌尿取石網籃已經在今年河北省牽頭的19類耗材集采中亮相,具體參與地區包括河北省、海南省、青海省、江西省、遼寧省、安徽省、廣西壯族自治區、三明、玉溪、湘西、雞西、洛陽、烏海、運城呼和浩特、周口、昭通、錫林郭勒,三絲的中選價格在520元-674元區間;四絲的中選價格在428.80元-1187元區間。
輸尿管支架在2020年 江蘇省血管介入等六大類高值耗材省級掛網價格調整中 ,價格從1092元降到50元, 降幅達到95.42% 。
一次性使用輸液 器在2021年河北省集采中,*高價由23.25元/支降至2.87元/支, *高降幅90% ; 在今年經歷了省際聯盟集采,具體包括廣東、貴州和江西,中選產品報價區間為0.62元-7.87元。
4類耗材集采規則重點一覽
▍泌尿取石網籃類
分組規則及*高有效申報價
按照產品類型進行分組,并將同一分組下同申報企業所有申報產品的醫療機構采購需求量加總求和后,按照從大到小依次排序,根據下列規則劃分為2個競價單元(具體競價單元劃分情況將根據工作流程在相應階段公布):
競價單元1:累計采購需求量前85%所涵蓋的企業。如涵蓋的企業不足4家,按照采購需求量排序依序遞補至4家;如涵蓋企業超過6家,則采購需求量從大到小排序前6家企業納入競價單元1,其余企業納入競價單元2。
競價單元2:除競價單元1的企業外,采購需求量涵蓋的其余企業。如競價單元2的企業家數不足3家,則直接并入競價單元1,該分組不再劃分競價單元。
擬中選規則
同一分組下按企業進行淘汰,若擬中選,則該企業該分組下采購需求量涵蓋的所有有效報價申報產品均擬中選。
1.泌尿取石網籃(硬鏡用)按照各競價單元申報企業數的50%(如出現非整數則向下取整至個位,下同)確定各競價單元的淘汰企業數額。各競價單元先淘汰采購需求量涵蓋的未報價企業以及自身降幅不到20%的企業后,剩余企業再按照企業報價排名從末位開始依次淘汰,直至達到本競價單元淘汰企業數額,其余企業獲得擬中選資格。競價單元1中,企業降幅達50%的企業不淘汰。
2.泌尿取石網籃(軟鏡用)按照各競價單元申報企業數的50%(如出現非整數則向下取整至個位,下同)確定各競價單元的淘汰企業數額。各競價單元先淘汰采購需求量涵蓋的未報價企業以及自身降幅不到20%的企業后,剩余企業再按照企業報價排名從末位開始依次淘汰,直至達到本競價單元淘汰企業數額,其余企業獲得擬中選資格。競價單元1中,企業降幅達70%的企業不淘汰。
企業降幅=(*高有效申報價-企業報價)/*高有效申報價×100%
自身降幅=(企業基準價-企業報價)/企業基準價×100%
協議采購量確認
泌尿取石網籃(硬鏡用)分組以競價單元1中選企業的*高中選價作為調量起點價格,泌尿取石網籃(軟鏡用)分組以競價單元1中選企業的次高中選價作為調量起點價格。同一分組下,所有企業報價≥調量起點價格的中選企業有效報價產品納入調量范圍,調出采購需求量的30%作為調出分配量。
中選企業申報產品調出分配量、各醫療機構申報采購需求量未中選及采購需求量涵蓋但未報價的部分,合計作為剩余采購需求量,由醫療機構在同一分組(不區 分競價單元)不納入調量范圍的中選產品中進行自主分配確認。
中選產品首年協議采購量構成:不納入調量范圍的中選企業,其協議采購量由兩部分構成:一是醫療機構申報的采購需求量;二是醫療機構在剩余采購需求量中選擇分配的采購需求量。
納入調量范圍的中選企業,按醫療機構申報的采購需求量扣除調出分配量作為協議采購量。
▍泌尿介入導絲類
分組規則及*高有效申報價
將同一申報企業所有申報產品的醫療機構采購需求量加總求和后,按照從大到小依次排序,根據下列規則劃分為2個競價單元(具體競價單元劃分情況將根據工作流程在相應階段公布):
競價單元1:累計采購需求量前85%所涵蓋的企業。如涵蓋的企業不足4家,按照采購需求量排序依序遞補至4家;如涵蓋企業超過6家,則采購需求量從大到小排序前6家企業納入競價單元1,其余企業納入競價單元2。
競價單元2:除競價單元1的企業外,采購需求量涵蓋的其余企業。如競價單元2的企業家數不足3家,則直接并入競價單元1,不再劃分競價單元。
擬中選規則
同一競價單元內,按企業進行淘汰,若擬中選,則該企業采購需求量涵蓋的所有有效報價申報產品均擬中選。
按照各競價單元申報企業數的50%(如出現非整數則向下取整至個位,下同)確定各競價單元的淘汰企業數額。各競價單元先淘汰采購需求量涵蓋的未報價企業以及自身降幅不到20%的企業后,剩余企業再按照企業報價排名從末位開始依次淘汰,直至達到本競價單元淘汰企業數額,其余企業獲得擬中選資格。競價單元1中,企業降幅達50%的企業不淘汰。
協議采購量確認
以競價單元1中選企業的次高中選價作為調量起點價格,所有企業報價≥調量起點價格的中選企業有效報價產品納入調量范圍,調出采購需求量的30%作為調出分配量。中選企業申報產品調出分配量、各醫療機構申報采購需求量未中選及采購需求量涵蓋但未報價的部分,合計作為剩余采購需求量,由醫療機構在不納入調量范圍的中選產品中(不區分競價單元)進行自主分配確認。
中選產品首年協議采購量構成如下:(一)不納入調量范圍的中選企業,其協議采購量由兩部分構成:一是醫療機構申報的采購需求量;二是醫療機構在剩余采購需求量中選擇分配的采購需求量;(二)納入調量范圍的中選企業,按醫療機構申報的采購需求量扣除調出分配量作為協議采購量。
▍輸尿管支架類
分組規則
輸尿管支架按照單根、套裝進行分組,將同一分組下同一申報企業所有申報產品的醫療機構采購需求量加總求和后,按照從大到小依次排序,根據下列規則劃分為2個競價單元(具體競價單元劃分情況將根據工作流程在相應階段公布):
競價單元1:累計采購需求量前85%所涵蓋的企業。如涵蓋的企業不足4家,按照采購需求量排序依序遞補至4家;如涵蓋企業超過6家,則采購需求量從大到小排序前6家企業納入競價單元1,其余企業納入競價單元2。
競價單元2:除競價單元1的企業外,采購需求量涵蓋的其余企業。如競價單元2的企業家數不足3家,則直接并入競價單元1,不再劃分競價單元。
擬中選規則
同一分組下按企業進行淘汰,若擬中選,則該企業該分組下采購需求量涵蓋的所有有效報價申報產品均擬中選。
按照各競價單元申報企業數的50%(如出現非整數則向下取整至個位,下同)確定各競價單元的淘汰企業數額。各競價單元先淘汰采購需求量涵蓋的未報價企業以及降幅不到20%的企業后,剩余企業再按照企業報價排名從末位開始依次淘汰,直至達到本競價單元淘汰企業數額,其余企業獲得擬中選資格。在各分組的競價單元1中,降幅達50%的企業不淘汰。
協議采購量確認
同一分組內以競價單元1中選企業的*高中選價作為調量起點價格,所有企業報價≥調量起點價格的中選企業有效報價產品納入調量范圍,調出采購需求量的30%作為調出分配量。中選企業申報產品調出分配量、各醫療機構申報采購需求量未中選及采購需求量涵蓋但未報價的部分,合計作為剩余采購需求量,由醫療機構在同一分組(不區分競價單元)不納入調量范圍的中選產品中進行自主分配確認。
中選產品首年協議采購量構成如下:(一)不納入調量范圍的中選企業,其協議采購量由兩部分構成:一是醫療機構申報的采購需求量;二是醫療機構在剩余采購需求量中選擇分配的采購需求量;(二)納入調量范圍的中選企業,按醫療機構申報的采購需求量扣除調出分配量作為協議采購量。
▍輸液器類
分組規則
按照產品類型及材質進行分組,并將同一分組下同申報企業所有申報產品的醫療機構采購需求量加總求和后,按照從大到小依次排序,根據下列規則劃分為2個競價單元(具體競價單元劃分情況將根據工作流程在相應階段公布):
競價單元1:采購需求量排名前6名的企業。
競價單元2:除競價單元1的企業外,采購需求量涵蓋的其余企業。如競價單元2的企業家數不足3家,則直接并入競價單元1,該分組不再劃分競價單元。
擬中選規則
同一分組下,申報企業按下列規則進行淘汰,若擬中選,則該企業該分組下采購需求量涵蓋的所有有效報價申報產品均擬中選。采購需求量涵蓋但未報價的企業占淘汰指標。
競價單元1:淘汰本競價單元企業排名*末位的1家企業,其余企業獲得擬中選資格。若淘汰企業的報價不高于競價單元2中選企業的*高中選價,則獲得擬中選資格。
競價單元2:淘汰本競價單元企業排名后50%的企業(如出現非整數則向下取整至個位),其余企業獲得擬中選資格。
協議采購量確認
同一分組內以競價單元1中選企業的次高中選價作為調量起點價格,所有報價≥調量起點價格的中選企業有效報價產品納入調量范圍,調出采購需求量的30%作為調出分配量。中選企業申報產品調出分配量、各醫療機構申報采購需求量未中選及采購需求量涵蓋但未報價的部分,合計作為剩余采購需求量,由醫療機構在同一分組(不區分競價單元)不納入調量范圍的中選產品中進行自主分配確認。
中選產品首年協議采購量構成:(一)不納入調量范圍的中選企業,其協議采購量由兩部分構成:一是醫療機構申報的采購需求量;二是醫療機構在剩余采購需求量中選擇分配的采購需求量;(二)納入調量范圍的中選企業,按醫療機構申報的采購需求量扣除調出分配量作為協議采購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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